甲方:常州盛东钢铁工业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中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购销数量
甲方每月向乙方供应2000吨钢筋。
二。合同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
三。产品质量
产品执行标准:钢筋B1499-2007。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根据检测报告与甲方协商。
四。产品测量
根据理论计算。
动词 (verb的缩写)产品的交付、运输和费用
甲方负责运至乙方指定的码头,运费由甲方承担..
不及物动词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保证金,甲方应在本协议期满时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2.原则上,甲方每周向乙方供应一批(约00吨)钢筋,甲方发票应及时开具给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如重大生产事故、当地销售价格偏低等。),出货计划需要调整,双方另行协商。
七。价格确定和结算方法
1.销售价格:甲方根据市场情况确定销售价格。
2.根据实际交货数量,现金结算。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常州盛东钢铁工业有限公司乙方:上海中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20XX年7月19日
日期:20XX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