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对困难和挫折有正确的态度。态度决定高度,决定我们能否成功。如果我们在挑战面前主动缴枪,那么我们就会失去方向,变得无助和失望。所以一定要振作起来,积极面对,吸取教训。那么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美好和乐观,我们的生活将充满阳光和希望。
普通高考招生范围:
根据招生计划,学院对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甘肃、新疆、海南、广西、山东、河南、湖北、安徽、山西、陕西、宁夏、青海、广东、河北、湖南、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西等24个省市实行统招。专业分布及相关说明,请查看以上省份招办发布的招考计划。
录取原则:
[/h]1..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
[/h]2..录取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相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遵循 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程序 还有 德智体全面检查,择优录取 录取新生的原则。
第一志愿来源不足的,录取非第一志愿网上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平行志愿省,按 分数优先,遵从意志 投档原则,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如果对录取不满,则再次征集志愿。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的方法: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同一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综合序列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对于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空缺专业中进行分配安排。
符合国家和原籍省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经原籍省招生办公室批准,由学校认可加分和降分,择优录取。
公布录取结果的渠道是原籍省招办。考生也可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的录取查询系统中查询。
入学外语考试语言不限,入学后统一学习英语。
准入和审查: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逾期不请假或请假一周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审核。复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退回原籍。
奖贷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包括: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学院设立的奖学金有: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同时,根据国家有关助学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下设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具有毕业资格,授予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