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重要的事情有很多,不是只有一种,所以不要担心那些你认为重要,但对自己用处不大的事情。试着把那些烦恼抛在脑后,迎接生活中的新鲜事物,换个角度思考问题。你会获得更多的新鲜感,这有助于你对它感兴趣。只要你爱他们,那些东西就不会成为你的烦恼。
应用条件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
对外语没有限制,但学生入学后所有外语都用英语教授,不教授其他外语。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参加全国高考。其中,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原籍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专业证书。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还承认其他学院的校考成绩。
招生计划
今年我院将从重庆、四川、贵州三省招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我院分省份、分专业制定了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三省(市)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
在录取过程中,如果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各省(市)招生办的协调下,我院可以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准入规则
学院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学院根据在三省(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当地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网上考生,第一志愿来源不足的依次录取其他志愿考生。专业招生时,根据高考成绩,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会在空缺的专业中进行安排,专业成绩无年级差异要求。
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准。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如果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同意,我院也可以承认其他院校的校考成绩,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省招生办对录取规则有具体要求,我院将按省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
往届和现届学生一视同仁。原则上每个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制定的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对于无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且已被招生省(市)招录并报我院的考生,我院将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颁发学历证书
奖学金和贷款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以下奖学金:
(一)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助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等奖学金4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0元/年。
#p#分页标题#e#(2)当年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入学前持录取通知书到已开通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家庭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以上具体评价政策按教育部和学院文件执行)。
准入和审查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逾期不请假或请假一周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审核。复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退回原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