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高考本科招生工作,确保选拔出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全称:福建工程学院(GB代码:10388)
福建工程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门户。办学120多年,现已发展成为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大学。被誉为“建筑界的黄埔军校”,福建“机电工程师的摇篮”。学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和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7年被确定为福建省博士学位授予培养单位、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全校11个专业通过了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估认证,4个专业被认定为国家一级专业建设点,在福建省高校和全国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此外,还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本科院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6个国家级教学实践平台、12个省级一级特色专业、62门一级课程、32门精品课程和30个省级教学实践平台。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7%以上,位居福建省高校前列。
第二条学校地址:
旗山校区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邮政编码:350118。
鳗鱼校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三环999号;邮政编码:350014。
第三条办学层次和类型: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专业全部为本科层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校。
福建工程学院互联网贸易专业集群位于山西校区,以福建工程学院为主校,与福建国脉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办学,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福建工程学院闽台高校联合人才培养项目由该校与台湾省内高校联合举办,实行“3+1”培养模式。学校位于旗山校区,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和在台湾省合作高校就读的相关证明。
第四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工程学院。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种类:对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福建工程学院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第五条各省、各专业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详见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六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专业建设规划,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和工业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科学合理分配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省公办本科高校学费分类备案的通知》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批准福建工程学院闽台高校联合人才培养项目学费标准的批复》执行。学费如有调整,以正式文件为准;如需退款,退款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执行。
各类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1.普通学科5040元/学年,重点学科5460元/学年。具体专业名称见各省招生计划手册;
2.艺术类专业:8640元/学年;
3.软件工程专业:一、二级5040元/学年,三、四级13000元/学年;
4.闽台合作项目:普通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学年。
第三章 考生要求第八条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九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取消乙肝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不提供体检信息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与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一定的绘画功底。新生入学后会参加一个基础素描考试。测试成绩不达标的新生,综合考虑其志愿和学校各专业具体情况后,转入其他专业。
第十一条外语:新生入学后,学校只安排英语语言课堂教学。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认真填写表格。
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校转比例:省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如果没有明确规定,换挡比是1: 1。
第十四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配置原则:
1.先打分,跟着专业志愿走。即按照专业志愿平行有序的原则分配每个考生的专业志愿。
2.经过上述部署,如果仍有部分专业未全额录取,那么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考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类型、高中综合素质、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并分配到未全额录取的专业;
3.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单科成绩排序:文史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工科是按照数学、理科综合、中外文;
4.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在体检结论上有限制,学校可以结合其填报的专业志愿,分配或调剂到体检结论无限制的专业;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为体检结论有限的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不予接收;
5.不能被所学专业录取,又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
1.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
2.考生文学考试和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线,按照分数优先和专业志愿原则录取;
3.经过上述部署后,如仍有专业未被全额录取,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分配到未被全额录取的专业;
4.不能被所学专业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5.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单科成绩排序:文理科以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为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文科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为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福建省考生:按照一个年级多投的规定,预录取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学考试总成绩×40%+省级美术专业统考成绩×2.5×60%。
外省考生:省级艺术招生文件明确规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的,按省级文件执行;省文件无明文规定的,按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艺术类高考总成绩×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
第十六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旗山校区和屯溪校区录取的专业使用相同的招生代码。根据学校专业录取和分配的原则:
1.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
2.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到旗山校区录取分科,再调剂到屯溪校区录取分科。
第十七条被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只能在其专业所在校区申请转专业学习。退役士兵返校后,可根据学校转学规定申请跨校区转专业学习。原则上,闽台合作项目录取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闽台合作项目同一学科、同一批次招生专业的专业。
根据教育部2020年度招生工作文件,“高考所有加分项目和分值不得用于不安排跨省、不同专业招生机会的招生项目”。少数民族学生预科期满转正时,按照《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少数民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转入当年招收同一科目的同批次专业。
第十八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全面有效完成和新生报到率,学校将不录取从高校转出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剂到生源充足的省份。
招生计划调整的原则是:根据规定,学校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的指标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如果将生源不足的计划数转到生源充足的计划数,由学校提出计划调整意见,报上级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新加分政策。福建省在当年加分或减分政策的文件中规定。其他省份有文件明确规定学校必须执行国家加分和地方加分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如果没有必须执行的文件,学校只承认国家加分项,适用于备案和专业调配。
第五章 监督措施第二十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不准”、“十公开”、“三十不准”的规定,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监督员电话:0591-22865068,0591-22869493。
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一条为保证生源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档案和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校坚持资助、感恩、激励、心理疏导、素质提升的教育理念,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核心,以“奖、助、贷、勤、减、补”六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帮扶体系。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实验班专项奖学金、新生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援助、临时困难紧急救助、大病学生医疗救助等。此外,学校还有各种社会奖学金,对学习成绩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联系电话:0591-22863312。
第二十三条学校坚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芬兰、荷兰、比利时、挪威等欧美国家和马来西亚、泰国等“一带一路”国家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计划”实施机构,开展“1+2+1”人才培养计划和交换生计划。学校将加强与台港澳高校的交流合作,开展闽台高校联合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批准招收港澳台学生。联系电话:0591-22863030。
第二十四条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将在本科招生网站:https://join.fjut.edu.cn公布。招生电话0591-22863181,学校网址为https://www.fjut.edu.cn。
第二十五条以往学校招生文件与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执行期间,如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调整需要变更的,以上一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新规定为准。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