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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目录

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目录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基本信息

第二条学院名称: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第三条教育部代码:12605

第四条学校批准设立时间:2003年1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等学校。

第五条办学类型和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七条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隆路8号

第八条基本办学条件: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创建于1936年,2003年成立高等职业学院。是重庆市唯一一所以现代农业为特色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学院占地430亩,校舍面积20多万平方米。是教育部“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学院,重庆市首批创建的优质高职院校,重庆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毕业生典型就业经验50强高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改革试点院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学校团委荣获五四全国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是重庆市农机高端应用型人才星火计划培训基地、重庆市三峡库区移民劳动技能培训基地、万州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万州区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基地。

学院办学条件优越,基础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动物科技学院、农林科技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教学单元43个专业,教职工近500人,普通全日制学生近9000人,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海外留学生35名。

学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以德育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人。学院进一步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拥有西南大学教育学部重庆博士后研究中心博士工作站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命名的“全国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培训考试站”。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共建“中兴ICT产业创新基地”;与好利来华中公司共建“好利来烘焙培训中心”;与阿里巴巴集团共建“新零售人才孵化基地”。学生连续8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一等奖14项,二等奖39项。2019年获得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6项,13项获奖成绩在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奖牌榜上排名第8。

目前,全院师生秉承“德、勤、技、专,工传承,志在创新”的校训。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他们正在大力加强内涵建设,不断强化现代农业办学特色,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培养现代农业所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建设重庆前沿、行业领先、全国一流的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而不懈努力!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学校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批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等。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的落实。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和范围:重庆、四川、甘肃、山西、河南、贵州、湖北、云南、内蒙古等省市。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2020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届生和往届高中毕业生。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物防疫检疫、宠物临床诊疗技术、水产养殖技术、市场营销、移动商务、会计学、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加工工艺(现代学徒制)、食品营养与检测、景观设计、景观工程技术、休闲农业。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园林技术、农业装备应用技术(现代学徒制)、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应用与维修、交通运营管理、工程机械应用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动漫制作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建筑室内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技术、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智能控制技术等。学制三年。

第五章入学

第十五条准入规则

1.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实行志愿顺序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作为第一志愿的网上考生;第一志愿来源不足的,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报考。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如果录取不满意,会再次征集志愿。

3.严格执行省级招生办制定的招生政策,承认省级招生办在确定录取时符合国家加分和降分政策。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录取,根据德、智、体综合情况录取专业;一些实行志愿教育的省份,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学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专业计划已满,考生不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就退出。

4.录取往届学生和新生一视同仁;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语言、体检及其他相关要求

1.录取不限考生的外语。录取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2.身体限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3.新生入学后,学院会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审不合格者,将根据不同情况,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学籍。凡发现舞弊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奖学金和资助

第十七条奖学金和资助办法

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学生可以享受: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拨款。

2.对重庆市农村户籍的贫困家庭大学生给予学费补助,由学生本人在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平台申请,补助标准为每年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建立贫困家庭大学生生活费补助,享受高校国家助学金二等以上补助。原则上每个学生每年不低于3300元。

3.重庆三峡移民高等职业教育助学金。

补助标准为每生3000元,分三年发放。每年1000元,学生向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不得因学生休学、退学、转学、复读而重复享受助学金。

4.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助学贷款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下设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大学奖学金;对企业的奖励和资助。

6.给优秀学生出国学习交流的机会。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普通班按专业从5500元/年到6000元/年不等。住宿费:六居室900元/生日/年。具体专业收费详见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学费标准。

《退费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者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条证书颁发: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具有毕业资格,授予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隆路8号

邮政编码404155

第二十二条特别声明,学院未委托任何招生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学院对因学院招生部门录取而产生的任何问题概不负责。考生及家长可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纪委反映情况或投诉。

联系电话:023-58801784 023-58800223。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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