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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顺利招收本科生,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哈尔滨工业大学。英文翻译是哈尔滨工业大学,英文缩写是HIT。学校法定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学校在哈尔滨有西大直街校区和黄河路校区,在山东威海和广东深圳分别有哈工大和哈工大。

第三条办学类型为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家“双一流”A类大学。

第四条办学模式为“一校三区”。哈工大的招生代码是10213,哈工大的招生代码是19213,哈工大的招生代码是18213。考生填报志愿,单独录取。所有毕业生均颁发哈工大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深圳校区毕业证注明培养校区。

第五条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实施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

第六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选拔。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八条哈尔滨工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成立省级招生宣传小组。各招生宣传组负责学校在省内的招生宣传咨询,协助本科招生办做好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哈工大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和办学条件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高考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国家重点扶持政策、历年计划等因素,,并按省份、专业确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各省、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省级招生计划和学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调档比例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应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平衡各省生源质量,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招生类型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哈尔滨工业大学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规定和特殊类型招生的要求,制定相关招生简章,开展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走读生招生。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民族班和内地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工作是在教育部的领导下进行的。

第十五条哈工大调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分,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投档分数线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投档分数线为考生安排专业。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专业有调整的考生不被拒绝。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相关科目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理工类学生依次对比数学、理工类、语文、外语,文史类学生依次对比语文、文史、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学生依次对比数学、语文、外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专业志愿1: 1招生计划”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成绩必须在原籍省我校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录取后方可申请转专业。

第十八条在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照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九条哈工大要求江苏省考生科目最低等级为AA。

第二十条哈工大总部通过“卓越学院”模式选拔优秀新生进入卓越学院,实行动态进、出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

第二十一条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复试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哈工大本部、哈工大本部、哈工大本部分别按照黑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网站及时发布相关招生信息和省级录取结果。

第二十五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招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哈工大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邮政编码:150001

招生办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

网站:https://zsb.hit.edu.cn

电子邮件:hitzsb@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

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

邮政编码:264209

招生办电话:0631-5689455

网站:http://zsb.hitwh.edu.cn

电子邮件:zsb@hitwh.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街道深圳大学城哈工大校区

邮政编码:518055

招生办电话:0755-26035891

网站:http://zsb.hitsz.edu.cn

电子邮件:ugadmissions@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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