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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2021年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具体情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学院办学层次:普通学院,学制三年。

第五条:毕业证书:通过毕业考试的学生,取得中国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六条学院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家级滨西经济开发区大学城1号。

第七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

第八条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学院的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成立省级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本省高校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一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的执行,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要求

第十二条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全国各省招收高职高专学生的招生计划及其他要求,由各省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文理科不受专业限制。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十四条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在各省招生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主管,招生办监督”的招生制度。

第十五条按照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办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指标,择优录取。

1.换挡比按照各省制定的标准执行。

2.录取将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等级差。总分相同时,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言优先的原则录取。历史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优先的原则录取。

3.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4.外语:开设的专业不限于外语。

第十六条体检要求: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或该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高校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相关收费标准,按专业收费。学费的具体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强制提前收取。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剩余学费、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具体按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园林技术、现代农业经济管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作物生产与管理、畜牧兽医等6个专业学费3000元/年;智能食品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等两个专业学费为5500元/年;空船员专业学费9000元/年;其他专业6000元/年。

第二十条我院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800元/年。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根据国家规定设立相应的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最高可达80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最低2000元。

第二十二条贫困家庭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明直接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请助学贷款;学院设立“绿色通道”,妥善安排招生,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学生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联系信息

1.电话:0451-53972002 53980637

2.邮政编码:150431

3.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开发区大学城1号

4.该学院的网站:http://www.nkkjxy.org.cn。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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