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大学生必备网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供大家参考:
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我院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为做好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普通学院。
第五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第六条学院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家级滨西经济开发区大学城1号。
第七条单独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八条成立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副组长,由招生办、教务处、财务室、综合办公室、纪委、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领导、组织和协调学院招生工作的各项工作。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九条凡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均可报名参加我院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招考试。
第四章网上报名
第十条2020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每天9:00-21:00系统开放。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黑龙江省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入口”,按要求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3日上午9时至2021年3月8日下午16时。
第五章现场确认
第十一条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9日上午12:00,考生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后,在县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确认。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3月9日上午8:30至2021年3月12日下午16:00。
第六章自愿报告
第十二条2021年3月22日9时至2021年3月26日16时,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选择“黑龙江省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入口”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并填写“是否服从高校专业调剂”。
第七章评估方法
第十三条评估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考核形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考核评价。
2.考核内容:分为语言表达、职业认知、职业规划三个部分。
3.考核标准:每次面试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第八章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2021年单独招生项目一览表
第十五条2021年单独招生总人数为1800人,具体招生专业目录以新颁布的国家专业目录为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正式批复为准。
第九章入学规则
第十六条根据考生网上远程面试情况,参考考生综合成绩,对考生进行录取。设置录取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满额。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所报专业无一被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他未完成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录取期间,各专业计划允许调整。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该专业剩余计划将调整到生源充足的其他专业。
第十七条“同年级最后一部分”考生录取原则是,普通高中学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进行选拔,同等学力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及其他高中录取的,按照个人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九条我院2021年单独招生分两个阶段进行测试录取。
1.第一阶段:2021年4月3日至4月4日。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网上远程面试,并于4月9日前在学院官网正式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结果。
2.第二阶段:2021年4月10日至4月11日。如果我院另有计划,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我院第二阶段网上远程面试。4月15日前,学院官网将正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被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第二十一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必须正常参加省内各市组织的2021年普通高考考生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学,否则录取结果无效。
第二十二条对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录取新生在入学时进行身份审查,核对新生本人与电子档案、身份证照片的一致性。发现新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向省级招生考试院提交书面报告。
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24条 emsp学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黑龙江省相关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根据所学专业收费,收费标准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一致。其中,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园林技术、现代农业经济管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作物生产与管理、畜牧兽医等6个专业学费为3000元/年;智能食品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等两个专业学费为5500元/年;空船员专业学费9000元/年;其他专业6000元/年。
第二章XI监督机制
第二十五条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院纪委参与和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过程公开、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申请条件公开、审核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二章申诉渠道
第二十六条投诉渠道是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纪委,电话。0451-53980678.所有考生投诉均由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核实并答复。
第十三章咨询方式
第二十七条
电话:0451-53980637 53972002
邮政编码:150431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开发区大学城1号
学院网站:http://www.nkkjxy.org.cn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