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
结合高等职业教育实际,在规范招生、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第三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第四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第六条学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洋路18号。
第七条基本信息: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八条招生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1.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基地校,招生就业委员会全面贯彻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2.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与招生有关的日常工作。
3.高校招生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的政策精神,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九条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制定各省、各专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详情请参考年度招生简章。
第十条准入原则
1.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相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2.对于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严格按照省级招生规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的录取原则;对于未被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按照考生填报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的学生不够,再录取非志愿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按各省相关规定收取。
3.学院的录取批次和投档比例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4.学院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没有专业等级差异。当考生专业志愿全部不能录取时,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分数相同的考生以各省顺序为准。如未规定顺序原则,学院将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单科成绩顺序录取。
5.对已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和高校,按照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6.对于符合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
7.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考生院校将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上线的条件下,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外语考试语言要求:不限。英语是所有招生专业的公共外语,其中旅游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除英语外还开设日语课程。
9.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一条体检要求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其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男生不低于170cm。旅游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举止端庄;身高:女生162-174cm,172-184cm;对于男生;体重范围:[身高-110]+[身高-110]×10%;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表4.8;颜色和嗅觉正常;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纹身;吐字清晰,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行走正常,无明显内外八字;无精神疾病和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种慢性病;没有犯罪记录。新生入学后,学院会根据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进行体检。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转到相近专业。
第十二条注册和准入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其报考资格。其中,已录取到护理、酒店管理与数字运营、旅游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新生,由学院按照相关专业的要求进行面试和体检。对体检和面试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将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调剂。被旅游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前需要在当地公安部门出具本人及父母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十三条费用和收费
按照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请参考每年的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学生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并设立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学习成绩优秀者可获得最高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院通过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企业奖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其中,选择护理专业的学生可申请“北京科技大学优秀护理人才奖学金”,用于减免学费;选择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可申请“北科优秀幼师培养项目奖学金”,用于减免学费;选择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的考生,由企业给予全额奖学金,减免学费,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毕业证书发放办法
按照规定,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通知的发送
根据最终录取结果打印《录取通知书》,由学院院长周孟奎签发,与报名须知一起通过快递邮寄给考生。如果考生的邮寄地址有变化,一定要打电话通知。否则,因通讯地址变更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联系信息
电话:010-80727711,58911069
学校监督:010-80727715
川:010-80727711
邮政编码:102206
地址:zs.5aaa.edu.com
电子邮件:zb@5aaa.com
第十八条章程的解释权和执行时间
以上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