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阜新学院
2.学校位置及地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制冷与空调制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动画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护理、园艺技术、动物医学、导游、酒店管理。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路桥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技术、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专业在北校区授课:具体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21号。
3.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主要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7万平方米;平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3平方米;平均宿舍面积6.9平方米;生师比14.2;专任教师372人,其中副高级职务专任教师52.2人,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34.4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5199.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9450.7元;藏书43.9万册,生均79.8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无语言限制,学校招生时不设男女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和学位证说明
学生完成学业,考试合格,授予阜新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五、学费、退款等。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和许可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住宿费:700元/年或1200元/年。
2.学费退款方法
如果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
学习时间,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将按月退还。
3.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的措施帮助贫困学生,如:实施国家(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为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为贫困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不及物动词入学方法说明
1.归档比例
按照平行志愿中的批次投档,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大学志愿与录取
我校实行普通班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4.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过程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对已进入档案的考生进行专业安排。
我校对成绩先进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文史成绩相同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工科考生从数学、语文、外语高分到低分录取。
6.联系电话和网站地址
电话:0418-2260651 0418-2290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