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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广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19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一般规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广西师范大学,院系代码为10602,英文名为“广西师范大学”。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学校有望城、育才、砚山三个校区。

第三条学校是由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省属重点大学,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教育厅。培养各类专门人才,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和外国留学生。

第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招生办公室在学校党委和学校行政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了招生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工作;按省份、专业编制并提交本校招生计划;组织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的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我校录取中的相关问题;收集统计招生数据,主动公开各类招生数据和信息;审核被录取新生的录取资格等。

第六条学校纪委、监察部、学校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招生投诉和招生违规事件。

第三章报名条件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第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新生实行分批录取,其中体育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实行提前分批录取;贫困地区专项规划将在贫困地区专项规划中受理;其他专业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本科第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执行本科第二批院校分数线,录取最好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在本科预科第二批录取;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在本科第二批录取。

广西以外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和方式进行。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本校专业科目要求。

对于江苏地区,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和成绩必须符合学校科目和成绩的要求。

第十条志愿按顺序填报的专业,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网上填报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根据平行志愿中填报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填报该专业,填报志愿的方法按省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的投档规则确定投档比例。我校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具体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和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确定。

第十二条根据师资情况,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开设非英语语种的条件。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认真填写。录取后,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各专业之间网上招生差距较大时,在总体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减少网上招生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相应增加招生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对于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学生情况,在适当调整和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向省级招生办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四条关于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录取,由升入档案的考生按成绩安排专业。第一、第二专业成绩差3分;二、三类专业志愿等级为2分;第三、第四专业志愿等级差为1分;四、五、六级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不存在年级差异。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本专业相关学科、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好的考生和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考生。

第十五条几个特殊专业的录取。

体育专业录取:

1.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体育专业投档规定,对于高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本地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投档基准分数线从高到低选择我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其他省份的教育类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备案规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体育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先进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按比例折算成百分制)×55%+文化成绩(按比例折算成百分制)× 45%]。

2.运动训练专业和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部门和我校制定的有关规定,提前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3.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经我校自主组织的专项体育测试合格,按教育部、省级招生部门和我校制定的有关规定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投档的规定,对专业考试合格并达到其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1.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美术类专业备案的规定,对于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区域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备案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美术、绘画、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服饰设计、公共艺术等专业,在我校按投档基准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外省录取原则是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备案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成百分制)× 4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按比例折算成百分制)×60%+文化成绩(按比例折算成百分制)× 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另外,本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80cm,女生不低于168cm。

2.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书法专业投档的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全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书法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我校其他省份书法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备案规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书法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级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按比例折算成百分制)×60%+文化成绩(按比例折算成百分制)× 4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音乐舞蹈专业投档的规定,对于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全区音乐舞蹈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音乐学、舞蹈等专业按投档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承认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成百分制)× 50%]。同等条件下,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外语成绩高的优先。

按照有校考成绩的省份在外省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关于音乐舞蹈类专业的备案规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和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本省音乐舞蹈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备案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另外,舞蹈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至少170cm,女生身高至少160cm。

汉语言文学专业录取,要求考生总分必须达到本科第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语文、英语单科原始分原则上不得低于110分。

学前教育与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在音乐、舞蹈、绘画、朗诵等方面有一定的文学基础。

外语专业录取要求口语考试“及格”。

国际汉语教育专业的学生需要有良好的英语基础。外语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大三时,交换生将被派往韩国、泰国等国家进行为期一年的汉语实践教育。本学年免除国内学费,出国费用自理,韩国4-5万人民币左右,泰国等国家3-3.5万人民币。本专业只录取志愿专业考生。

旅游、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不低于157cm。此外,旅游管理与酒店管理的标准学制为4年,部分优秀学生可申请“3+1”培养模式,国内学习3年,国外学习1年。第三学年,即第5、6学期,以中外学校互惠交流培养模式,选派交换生到泰国、韩国等国家的高校和旅游机构进行为期一年的专业学习和实践。本学年免除国内学费,出国费用自理。泰国等国家35000-35000人民币左右。

韩语专业的标准学制是4年。入学2年后,学生可选择“3+1”、“2+2”或“在我校就读”的培养模式。“3+1”培养模式,在大三或大四的时候,我会以中外学校互惠交流的模式去韩国进行一年的专业学习。本学年免交国内学费,出国费用自理。韩国的学分可以转换成培养计划中相应课程的学分。“2+2”双学位培养模式,在与我校签订“2+2”合作的韩国学校就读2年。出国2年的学生可以免交国内学费,出国费用自理。毕业后可以同时获得我校和韩国大学的学位证书。可以送的韩国大学很多,比如翰林大学。

关于国际交流专业的录取,这类专业只接收填报了专业志愿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原始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对英语口语成绩没有要求。

1.中美校际交流项目

英语专业与威斯康星大学拉克罗斯分校合作办学。实行“2+2”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在国内专业学习的前两年,学费按18000元/年收取;美国留学两年,学费约15000美元/年。对于不能赴美留学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分流到学校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校会根据专业情况进行审批。分流后,学生按分流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分流后,所选专业学制共5年。

2.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本专业与英国格林大学合作办学,实行“2+2”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本专业在国内学习的前两年,外语学费为18000元/年;英国留学两年,学费约9000英镑/年。对于不能去英国留学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分流到学校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校会根据专业情况进行审批。分流后,学生按分流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分流后,所选专业学制共5年。

3.中加校际交流项目。本专业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瑞尼森学院合作举办中加人才培养项目,在中国一路学习。这类专业培养的是社会急需的“英语+专业”能力结构的高级复合型人才。前两年学费18000元/年;两年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分流到学校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校根据专业情况进行审批。分流后,学生按分流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分流后,所选专业学制共5年。

我们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预科班两类,只针对广西。

1.少数民族免费预科班安排在A类录取的本科第二批预科班。本专业面向广西50个“老、少、边、山、穷”县。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要求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学生情况和民族分布确定,但不低于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分。预科阶段免学费,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考试合格者,第二年直接进入我校读本科。

2.少数民族预科班安排在预科第二批B班录取。该专业面向广西少数民族高考考生,要求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和民族分布确定,但不低于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分。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补充一年高中文化。考试合格者,第二年直接进入我校读本科。

第十六条各专业录取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建议学校太矮,残疾或头面部有明显缺陷等。,会影响到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性专业。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七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收费标准最终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按学生实际选修课程结算。物价局核定全日制本科学费如下:

艺术、历史、法律、哲学、教育类专业:5000-5100元/学年。

理工类、管理类、经济类专业:5400-5600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12000元/学年。

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7600元/学年。

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文史类、管理类6000元/学年;外语班7000元/学年;工科类7600元/学年。

职教师范类专业:文史类6100元/学年;工科类7600元/学年;艺术类10100元/学年。

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18000元/学年。

第十八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介绍、奖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请参考今年的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政编码:541004;联系电话:0773-5818532。

附上

第二十条学校此前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章程有抵触的,以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章程解释权属于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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