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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梧州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梧州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加强招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招生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梧州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171

办学层次:高职院校

地址:广西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邮政编码:543002

第三条梧州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2018年开设25个专业,招生计划3000人。

备注:

1.招生对象为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

2.住宿标准:学院统一安排住宿。4人间公寓宿舍:1200元/人/年;8人间公寓宿舍:900元/人/年。

3.☆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总学费8000元/年,其中7500元/年由我院收取,企业培训费500元/年。

4.实际招生计划以2018年广西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三章招生机构和招生规则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督导工作小组,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准入程序和要求:

1.进入该档的考生将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接受非平行志愿考生无级差的要求。

3.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果填报的专业计划已满,参照考生填报的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如果他们不服从调整,他们将被解雇。

4.根据自治区招生相关政策,征集志愿或降低分数线录取。

5.外语要求:英语。

6.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没有限制。

7.录取和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

8.学院可根据专业学生录取情况对专业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我院严格执行广西物价局和梧州物价局的批复。各专业学费住宿费见招生计划。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九条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如果考生未经批准连续七天未在校报上注册,学院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标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检。不符合条件的,可根据情况调整专业或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调整专业。如有特殊原因,需经院长批准。

第十二条被录取考生的户口,可由学生自行决定是否迁入。比如户口迁移,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统一填写:广西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第六章助学措施

第十三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和学校的资助,学校在校园和实训基地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四条根据各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学院的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广西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邮政编码:543002

部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774-6013999,6015929传真:0774-6013555

电话号码:0774-6015931。

第十六条投诉的受理

梧州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774-6029712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梧州职业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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