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二。学校主办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所、成都理工大学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厅长
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小八路222号
四。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动词 (verb的缩写)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6.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七。招生对象:招收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
八。按专业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我校将各专业招生计划上报各省,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九。外语: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考试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不具备开设非英语语种的条件。不会说英语的考生应该小心。
X.男女生比例及身体健康要求:我校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如果考试不合格,我校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凡发现舞弊者,取消资格。
XI。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在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2.加分政策: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加减分政策,按照加减分后报考人员的分数录取和安排专业。
3.调档比例:①平行志愿的调档比例为各省默认值;②顺序志愿:志愿优先原则——我校优先录取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接收后续志愿考生。`
4.专业分布:按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投档后,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志愿——入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以下考生:①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②英语成绩高的考生,③艺体双优的考生。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达到录取要求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清退。
5.艺术类招生原则: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网上成绩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的优先考虑。
6.实施新高考的四个省份:浙江、天津、山东、海南。承认的有关原则适用其规定。
十二。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解决全省统考网上招生不均衡问题。
十三。学费标准:本科:文科专业12500元/人/学年;理工科、外语类专业138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6000元/人。专科:文科专业每学年11500元/人;理工科、外语类专业128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5000元/人。
14.毕业证书、学位证:对完成学业并考试合格的学生,授予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承认、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印制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印制的学士学位证书。
十五。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设置: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追求卓越,我校设有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学金、突出贡献奖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同时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六。转专业原则:在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学生个体发展需求,在第二学期开学时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
十七。其他:我校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因考生及家长参与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活动造成的损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八。本章程由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解释。
十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7820888、7820666;传真:0833-7820777;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小八路222号,61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