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严格“依法招生”,保障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英文译名为Cuit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学院代码为13670。是一所以酒店与旅游管理为特色,管理、艺术、文学、工程、教育、经济等学科交叉发展的本科院校。成都银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由成都银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是四川省首批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之一。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洪光镇广场路北二段60号。该学院的网站是www.yxhmc.edu.cn。
第三条高校招生将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招生接受纪委监察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大学招生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主任是院长。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由招生领导小组行使招生委员会的职权。
第五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招生的副校长和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室、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招生委员会章程履行职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部,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招生监督小组。学院成立了由纪委、监察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招生监督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纪委委员和监督部门负责人组成。纪委办公室负责招生监督的日常运行,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的落实,确保依法招生,维护广大考生和高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高校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学生就业情况等制定。,并最终由省教育厅和省招考委批准实施。
第九条各省分专业计划的制定以人才需求、高校学生就业情况等为依据。招生就业办公室将在规定时间内将各省专业的招生计划报送相关省份高校招生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学院按规定保留少量本科项目,以平衡各省生源质量。预留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计划数量和使用原则,入场后公示使用情况。预留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份。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一条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合格考生。
学院根据非平行志愿报考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投档录取规定。
实施新高考方案省份的选考科目和录取规则,以各省份公告为准。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商定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普通高校招收非普通专业的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只招收参加艺术类专业高考的考生。体育专业只招收参加体育专业高考的考生。
文化成绩认定:根据各省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当地招办指定的本科、专科分数线。
专业成绩认定:根据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对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用书和专业合格成绩进行认定。
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高级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在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
体育类专业,当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时,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果生源所属省级教育考试院对艺术、体育招生有特殊要求,则结合当地教育考试院的要求。
第十四条四川省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其他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高级考生的专业志愿、总分和相关科目成绩安排专业录取。在录取原则下,优先满足已入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要求。
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配的,参照考生其他专业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到同类别其他专业。
江苏省对考生实行“先分数后成绩”的原则,即按成绩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序专业。考试科目和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内容为准。
第十五条高校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要求,文理兼收。
第十六条学院不限制考生报考外语的语种,但所有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
第十七条体育、艺术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高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取消乙肝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补充规定为准。色盲较弱的考生仅限于艺术类专业。
第十九条按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前应按规定向学院提交预读专业申请。原则上应在入学后按照预选专业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录取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能与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互调,同一类别专业不能调剂。
第二十一条录取后,学院根据录取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试。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退回原地区、单位。
第二十二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授予教育部承认并在教育部学习信息网上可查到的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级高等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凡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录”。因此,被学院录取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不会被辞退。
第五章收费和其他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学生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代扣费用。学院严格按照四川省发改委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五条为确保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不断创新和丰富资助形式,拓宽资助渠道。现已形成以奖、助、贷、勤为基础的资助体系,为贫困家庭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全面保障。
第二十六条考生必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线路畅通,以便进行必要的联系。因沟通不畅造成的一切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二十七条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仔细阅读学院的相关招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除省级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学院将在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并在相应批次录取后20日内发出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九条学院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办公室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不收取与招生有关的额外费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由高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高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979300、87979220、87979369。
真:87979220
查询电话:1120223558,2325548569
184861413、 184861425
微信官方账号:银杏招聘在线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洪光镇广场路北二段60号
邮政编码:6117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