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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成都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成都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成都文理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

招生对象:招收201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

学校代码:部门代码:13671

四川招生代码:5747

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学校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学府大道278号

四川省成都市外东红河中路351号

■准入原则

1、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所有进阶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当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分配,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分配到其他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分配,我校有权辞退。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专业高考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录取进入档案的考生:

电视编导与书法专业: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文化分相同的,优先考虑专业分高的;有省市有联考或统考,专业录取原则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表演、播音与主持、播音与主持、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果专业分相同,文化分高的优先录取。

而艺术设计类专业: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果专业分相同,文化分高的优先录取。

3、休闲体育、社会体育、体育艺术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专业高考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专业相同,文化分高的优先录取。

4.空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只有符合条件的考生才能报考本专业。

在通过文化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考生填报志愿后是否有资格投档,以当地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的实施规定为准。我们学校提到的各个专业的录取原则只针对投档的考生。

6.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应为英语,其他专业语言不限。然而,大学英语是非英语专业考生的公共必修课。因此,在同等条件下,具有英语语言能力的候选人将被优先考虑。

7.学校严格执行每个学生生源地加分(降分)政策,并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8.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9.学费标准:我校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普通专业14000元/年/人,艺术体育专业17000元/年/人。

10.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告为准;在招生过程中,学校会根据学生情况,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减少生源不足省份的招生计划,增加到生源好的省份。同时,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预留部分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不均衡的生源。预留计划的使用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11.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社会工作、考研、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同时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2.入学后专业调整:新生在符合高考录取条件的前提下,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同等学力、同科的原则下,于大一第一学期12月或第二学期6月申请转专业。

13.学生申请入学我校后,可选择“直通硕士”、“直通硕士”等留学项目。项目具有“国际导师全职公司、量身定制的个性培养、海外大学100%OFFER”等优势。,并通过职业规划、雅思学习、备考、导师指导帮助学生牵手世界名校。学校先后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建立了海外基地,与30多所世界名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目前已有100多名优秀学生成功升入格拉斯哥、考文垂、昆士兰、莫纳什、阿德莱德等海外名校攻读硕士学位。本科学生顺利毕业后,将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文凭、学士学位和硕士文凭。大学生完成学业后,将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的全日制大专文凭和硕士文凭。同时,我校有“微留学-海外课堂”项目,学生可以在短时间内体验世界名校的学习、生活、教育、教学环境,课程结束后获得世界名校结业证书和推荐信。

14.如有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

■招生人员规范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选派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

2.要求招生工作人员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

■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由成都文理学院授予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承认、成都文理学院统一印制、校长签署的相应级别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格者授予成都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录取结果公布。

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统一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8-61560112、61560113、61560115、61560116。

传真:028-61560114

地址:成都市金堂区学府大道278号

成都市外东红河中路3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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