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考试院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学校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愿意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录取未满,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是第一志愿的考生只能被第一志愿未满的专业录取。
高级考生的专业安排以分数为主,兼顾专业成绩差异的原则。同等情况下,择优录取考虑外语和语文成绩。当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对受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学生专业志愿意向进行调剂,调剂到其他空缺专业,择优录取;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辞退。
符合国家和考生所在省规定的加分或减分条件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发给我校考生,其加分和减分予以认可和择优录取。
同等情况下,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者,以及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优先考虑。
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考试语言。
口试要求:报考我校外语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必须参加并通过当地招考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
体育专业录取原则:我校体育经营管理专业招收参加体育专业高考的考生。考生参加所在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四川省根据考生意愿,按照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相应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江苏省录取原则:CC为普通专业选修科目等级,4C为必考科目等级;入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浙江、山东、海南三省考生选考科目类型不限。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学校会对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不达标者,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