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19年全国统一考试招生简章
一、机构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
二、学校地址
徐汇校区地址为桂林路100号;
奉贤校区的地址是海斯路100号。
艺术类专业在徐汇校区招生,其他专业在奉贤校区招生。
第三,招生水平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立高等院校□私立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大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动词 (verb的缩写)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和证书类型。
机构名称:上海师范大学
证书类型:课程完成并达到毕业要求后,授予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是我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大学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方法
1.我校根据上海市教委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本年度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所有招生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三。我校今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省市高考改革选考科目要求等。可查阅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方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全国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
九、校外专业培训
英语考试的语言要求
英语专业联考语言为英语,日语专业联考语言为日语和英语,法语专业联考语言为法语和英语,其他专业联考语言不限。非语言专业入学后外语为英语,教学从大学英语一级开始。
十、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考生如实报告健康状况。经审核,身体健康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XI。奖金政策
我们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国家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承认考生拥有的所有加分项目的最高分,最高分不超过20分。
十二。录取规则
根据高校全国统考成绩录取规则:
1.学校应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各批次换挡模式及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换挡比例。按批次依次志愿投档,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的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在学校调档线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专业级别差异。
三、相同分数考生的排序规则,参照各省市平行志愿投档同排序规则。
4.不能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并在志愿表上注明调剂意愿,符合调剂专业相关要求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不全的专业。
5.批量自愿按顺序归档。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以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根据投档结果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仍生源不足,则进行志愿招募。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会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足,将剩余计划调入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六、浙江省录取按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江苏省录取时,学业水平考试两门选修科目的最低要求是2B。
十三。特殊类型注册的规则
艺术体育类专业具体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艺术体育类招生简章内容为准。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5000元【上海物价银行120号】。
艺术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30000元【沪价费18号】;其他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10000元【上海物价银行第120号】。
一般中外合作专业:园艺34号】。
住宿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加费56号][沪93号][沪教委财118号]
十五。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学生资助规定。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录取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和减免学费。同时,学校还建立了完善的设施帮助贫困学生,如慈善之家和爱心家园等。根据相关政策,为贫困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资助教育活动。我校承诺保证考上我校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和举报电话
根据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考招生全过程由我校纪委监察部监督。
电话:6432204
十七。联系电话号码
电话:64322695
十八。其他注释
一是在普通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中,学校将录取完全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录取条件等的考生。,而且不会撤。
二、学生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包括中外合作专业录取,只能在中外合作专业范围内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