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机构全称
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二、学校地址
松江校区地址为文祥路1900号;古校区的地址是古北路620号。各大新生均就读松江校区。
第三,招生水平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立高等院校□私立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大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动词 (verb的缩写)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院名称
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证书类型
学习完成后,授予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是我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和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方法
1.我校根据上海市教委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本年度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所有招生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三。我校今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省市高考改革选考科目要求等。可查阅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方法
本科招生计划总额的1%用于调节全国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
九、校外专业培训
英语考试的语言要求
英语、日语、法语等外语、文学类专业为外语考试语言。其他专业外语不限,英语为录取后教学用外语。
十、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考生如实报告健康状况。经审核,身体健康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XI。奖金政策
我们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国家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承认考生拥有的所有加分项目的最高分,最高分不超过20分。
十二。录取规则
一、根据高校全国统考成绩录取规则:
文件
省招办根据当地招生计划数和招生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报考我校的学生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学生实际情况确定。按批次投档平行志愿,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批次依次志愿投档,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
2.准许进入
浙江:学校按各专业实际计划数录取。
上海:学校根据“高校专业群”申请结果,在专业群内进行专业录取。在同一专业组内,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达到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组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录取到专业组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其他省份: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3.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录取等级差异。分享的人,自愿者优先。与志愿分享:文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排序;上海等地区不分文理的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名。
4.上海市及国内其他省份通过相应渠道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向我校提供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可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依据。
5.政策性加分计入专业录取时的总分。
二、有关省市的高考改革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在江苏省内,报考我院本科的第一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的两门选考科目成绩必须达到BB。
十三。特殊类型注册的规则
没有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普通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特殊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三。中外合作办学每生每学年1.5万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包括:国际商务、物流管理、英语、金融、财务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住宿标准
200元/年
十五。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学生资助规定。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录取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和减免学费。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本科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校友奖学金、社会奖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基金。我校承诺保证考上我校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和举报电话
根据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考的整个招生过程由我校纪委办公室和监察部进行监督。
电话:021-67703010
十七。网站和联系电话
电话:021-67703050,52067206
十八。其他注释
一是在普通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中,学校承诺不撤回完全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限的考生。
2.考生可以在我们本科招生网查询相关专业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