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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

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

Xi尤氏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陕西省等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要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陕西省及其他省市招生部门和学校的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各项条件,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中文名称为西安石油大学,英文名称为Xi尤氏大学,国家标准代码为10705。学校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主要由陕西省人民政府管理。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机构,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机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自主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雁塔校区位于陕西省Xi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邮政编码710065;学校胡艺校区位于陕西省Xi鄠邑区枫泾大道18号,邮政编码710300。

第五条办学层次:本科,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证书发放:具有Xi尤氏大学正式学籍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条件的学生,授予Xi尤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

第八条学校设立由校长、纪委书记、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学院院长、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和监督,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九条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纪委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份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审批招生计划、领导招生宣传、录取等工作。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和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高中班、Mainland China、港澳台联合招生等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办学条件,以往年各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学生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9年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各专业本科招生计划、选修科目及相关报考要求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四条我校将预留招生计划总额的1%,主要用于调剂各省和优质生源集中省份的上线生源不平衡。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批次依次志愿投档,调档比例应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的投档批次,调档比例要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学校承认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原则上不超过20分。录取时根据考生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七条普通文科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

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其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排名档次的,按省级招生部门规定或排名档次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安排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理科综合、外语。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课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全部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和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省级招生部门对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根据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录取原则确定。

江苏省第二十一条普通考生要求达到BC要求,必修科目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进入档案的考生采取“先分后级”的专业分配原则。分数相同的,按照选考科目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考;分数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的选拔和测试等级按江苏省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浙江省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其有关规定直接转入专业档案。上海考生由上海教育考试院按其相关规定进行投档。浙江、上海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按我校向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送并公布的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录取参考。

第二十三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1:1排队录取”。

第二十四条俄语专业只招收俄语或英语语种考生,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言不限,但英语是学校教学安排中的第一外语。其他小语种考生要认真填写。

第二十五条所有被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六章学费和资助

第二十六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收费规定,学校学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类专业、外语类专业、体育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如有变更,以陕西省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本科新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塔里木油田奖学金、辽河油田奖学金、杰瑞奖学金、陕气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中海油奖学金、腾辉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学校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开展勤工助学,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陕西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对考试或复试不合格的新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我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88382310、88382299、81469808;传真号码是88382304;QQ号是8001181232719290494;邮寄地址是Xi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Xi尤氏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是7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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