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全日制本科学生在学校顺利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二条陕西中医药大学是公立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GB代码:10716。招生级别:本科。
第三条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Xi的西北中医药继续教育学校。1959年升级为陕西中医学院,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校现占地面积796,675.3平方米,分为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Xi西咸新区西咸大道,北校区位于咸阳未央中路1号。
第四条学校有14个教学单位,2个直属附属医院,24个非附属医院。本科专业24个,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拥有中医药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形成了本科和硕士分层次教育、全日制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授予陕西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达到《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为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学校负责人为校长,副负责人为分管校长和纪委书记,成员包括教务处、监察室、学生处、财务室负责人以及师生、校友代表。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委、监察部对整个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预约计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预约计划在总计划的1%以内,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网上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本科招生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汉语言文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服务与管理。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十二条调档比例:学校按照省级招生部门的投档规则调取学生档案,调取比例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三条体检要求:根据医学专业的培养特点,建议残疾学生、肝功能异常者或澳大利亚抗体阳性者慎重报到,色盲、体弱者不得报考。其他体检条件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外语:不限。根据学校的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所有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授课。
第十五条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录取和特殊化原则:接受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对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的志愿不满意的,可以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如果第一志愿未满,就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已转入学校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班线所有考生,不分专业成绩,都会按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专业录取,处理完上一个考生后再处理下一个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高分者。投档分数低但所报专业均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在进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学校会根据分数和成绩来选择学生。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所有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对于已经换挡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凡符合调剂线上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分专业级差,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依次填报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专业录取。处理完上一个候选人后,将处理下一个候选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高分者。
第十九条免费医学生录取规则:每个定向县为一个专业代码。专业化原则见《公司章程》第十六条。被我校免费医学定向录取的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前,必须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同时须与定向就业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培养协议由学校在本批次录取后邮寄给考生;就业协议书由定点县卫生计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因个人原因未能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六章费用、奖学金和贷款
第二十条收费:学校按照有关部门和专业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本科3500 ~ 5000元/年,学生每学年注册时必须缴纳。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和贷款: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俭学、社会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伙食补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奖助学金制度。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联系方式:电话:029-38185360、029-38184259;地址:陕西省xi西咸新区西咸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712046;咨询QQ:992754984;微信公众号:sntcmjwc。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