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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航空学院招生简章

Xi安航空空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发〔2019〕1号)文件要求,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全过程监督,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三条学校全称:Xi安航空空学院。

GB代码:11736,陕西招生代码:805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Xi安航空空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证、学位证。

第四条学校设有飞机学院、民航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学院、车辆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士官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体育部等17个教学学院。飞行技术、飞机制造工程、飞机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51个本科和专科专业,涵盖航空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工商管理等16个大类,涉及工程、管理等学科。目前,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培育项目3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验教学项目2个;国家级、省级试点专业建设项目8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国家级精品课程和优秀资源共享课程11门,省级精品课程和优秀资源共享课程19门。

第五条办学地点

丰汇校区:Xi西二环259号,邮编:710077

阎良校区:Xi市阎良区蓝田二路9号,710089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督导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代表招生委员会行使职权,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的规定,负责学校招生的组织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电话:029-84257775 84250446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兼顾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他们按省、按专业制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备案。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学校飞行技术专业30个,面向河北、河南、陕西、甘肃等四省招生。各省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各省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学校与德国北黑森州应用技术大学合作的本科教育项目有90个。各省、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以相关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人数为准。

第十一条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招生单独考试。本科招生专业包括汽车服务工程和物流管理,总招生计划80人。

第十二条学校面向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共350名,分省级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准入原则

第十三条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对象为2019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婚的,其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按照《高等学校招收飞行技术专业飞行学员实施办法》参加飞行招收报名、民航专业院校体检、背景核查等环节。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认可各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原则上,入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相关科目成绩作为录取参考。以预约计划作为机动指标,调节我校在各省招生线上的不均衡性。

第十七条考生外语不限,入学后教学安排中第一外语为英语。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通过省级招考部门的表演艺术统考或我校组织的表演艺术校考。只有通过考试,他们才能申请我们的学校;文化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顺序,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建议考生填报我校作为首选。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本科:理工科4500元/年,文史类3500元/年;

专科: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

艺术类:8500元/年。

中德合作本科教育项目:中文学费前三年22000元/年,第四年4500元。德国一年半的学费是7800欧元。

住宿费:650元/年。

第七章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和贷款等资助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非全日制学习”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3000元/年,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500元/年,三等奖8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800元/年。

台大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

成都飞机制造集团公司NCMC奖学金:一等奖800元/年,二等奖5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

上海市英农奖励基金:一等奖5000元/年,二等奖3000元/年,三等奖2000元/年。

“豪森精铸”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三等奖1000元/年。

第二十一条勤工俭学:学校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

第二十二条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认定的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贷款。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复试合格者将进行电子注册,并获得学籍。考核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有关省市的招生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Xi安航空空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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