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现代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述
全称: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英文名:Modern College of northwestern University。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是由西北大学主办、教育部批准的独立本科院校。学校位于Xi安。校园占地1000多亩。大部分老师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校每个专业都配有一流的实验室。学校开设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戏剧与电影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摄影、表演、音乐学、舞蹈、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财务管理、金融工程等30多个专业。
学校国标代码:13678,办学性质:独立学院;学校层次:本科;地址:Xi市长安区滦镇科教园区陈北路1号。邮政编码:710130。报名电话029-81555895,传真号码029-81555825。
第三条学校具有本科教育招生资格。学校有资格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招生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在陕西、河北、内蒙古、山西、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甘肃、宁夏、新疆、广东、江苏、黑龙江等18个省份投放招生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入学规则和证书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由学校负责,学校总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监督的招生制度。招生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各省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和志愿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者无年级差异。
第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专业课有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考虑我校校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原籍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自愿清分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和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2.专业课未组织校考的省份承认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原籍省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志愿明确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根据陕西省《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内招聘的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编导专业承认陕西省播音编导省级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达到陕西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4.不参与专业课考试和统考的省份,承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学校考试合格成绩,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
我校预留计划数是本科总计划的1%和本科艺术计划的15%之和。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网上联考的不平衡,严格按照各省招生部门的规定录取合格学生。
第十条投档比例:我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一条对招生语言没有限制,但英语是所有专业招生后的外语教学。我校公共外语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不具备开设非英语语种的条件。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认真填写。
第十二条在第一志愿考生已被录取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志愿未满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或后面的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授予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学位证书。
第六章费用、奖学金和贷款
第十六条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和招生当年陕西省CC文件标准收取费用。中文文学、金融工程、网络与新媒体专业25000元/年,财务管理专业26000元/年,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舞蹈专业26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28000元/年,摄影专业29000元/年。
第十七条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俭学、社会专项奖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奖励和补助制度。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补充条款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