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发[2021]19号
各市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各直属机构,省内各高校:
现将《吉林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5日
(此作品公开发布)
吉林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期普通高中教育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一.一般要求
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 并按照学生健康成长、人才科学选拔、教育教学改革和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我省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系统推进教育考试评价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选拔科学、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科学选拔人才的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改革目标。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到2024年,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主要任务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类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资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的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考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2.考试科目。合格科目涵盖普通高中国家课程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4个科目。选择开设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其中,物理、历史为首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为复选科目。
3.考试科目。合格对象为普通高中学生、其他高中学生和社会工作者。考试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和我省高考规定并已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4.考试内容。依据国家课程计划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合格考试范围是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考试范围是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修必修内容。
5.考试机构。合格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命题、统一布置考场、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报告成绩;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填报成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制定考试要求,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选择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制作、统一布置考场、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上报成绩的所有科目。
6.考试安排。合格考试每年组织两次,安排在上学期期末。其中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在高一期末考试。高二期末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卫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在相应课程结束后根据课程计划安排。选择每年组织一次考试,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
7.成就展示。合格检测结果呈现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检测结果永久有效。选择第一次选择的要呈现原始成绩的科目,然后根据“等比例转换法”选择要呈现成绩转换分的科目。所选考试成绩在高考当年有效。
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1.完善评价内容。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劳动和社会实践等。
2.规范评估程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依托网络平台进行管理,建立客观、真实、准确的信息记录监管机制。高中具体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经过选拔、公示、审核后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确保材料真实可用。
3.加强评价的运用。高中应以真实的综合素质记录为基础,加强对学生成长过程的指导。高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和自身办学特色,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深化高校招生改革。
自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根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择考试科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
1.考试科目。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在物理、历史两科中任选一科作为第一选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科中任选两科作为第二选择,共计三科。
2.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在每年6月举行全国统考时进行。条件成熟时,外语将提供2次考试机会。
3.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运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分,每科满分150分;选择物理或历史作为考试的首选科目,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分,每科满分100分;复试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按“等比例折算法”以成绩折算分计入考生总分,每科满分100分。
研究建立连任主体保障机制。当复选科目中某一科目的考生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启动保障机制,以保障基数为基础计算等级转换分数,保障基数根据国家人才宏观需求等因素确定。
4.选择要求。高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从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6个选修科目中,科学合理地提出考生报考专业的初试和复试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5.录取方式。统一高考招生按物理、历史两大类分为招生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档案。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将在高考当年向社会公布。
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逐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按照国家高考有关规定进行命题和考试,形成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多元录取、社会有效监督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分为单独考试招生和对口考试招生两类。高职高考文化素质测试由全省统一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自主实施。高职院校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由全省统一组织。普通高中毕业生只允许在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报考高等职业学校对口考试和单独考试招生中的一种。
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确定,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根据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录取。高职考试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由考生填报志愿,申请录取。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报名、收费、学籍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省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省高考综合改革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协调督促,协调推进本行政区域的高考综合改革。宣传、网信、编制、保密、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改革合力,共同推进改革工作。高校要改革招生管理模式,提高人才选拔和培养质量。各高中学校要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做好教育教学、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工作。
强化条件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保障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投入,为高考综合改革提供政策支持,全力保障高考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全面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分配制度,深入实施高中普及计划,加快解决“大班额”和超大学校问题。统筹规划和配置教师资源,切实加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适应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和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优化高中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教学组织管理。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制定出台学生发展指导意见,指导高中建立全面的学生发展指导体系。高标准建设标准化考点和命题基地。加强国家教育考试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试工作的激励机制,提高高考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加强考试安全。各地各部门要完善诚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报名、考试和录取管理,严肃查处招生诚信失范行为。完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加强考务管理,整顿考风考纪,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全力确保考试安全。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完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实施过程和录取结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各学校要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培训,让社会各界全面准确了解高考综合改革,给考生和社会明确预期,凝聚社会共识,夯实改革基础。创新咨询服务方式方法,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