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交汇点讯 根据扬州市人才办和扬州市人社局联合印发的相关政策实施细则,今年,扬州市将首次向在扬高校发放毕业生留扬就业奖补金。
扬州市实施人才强市和“兴城先兴人”战略,着力吸引更多在扬高校毕业生留扬就业创业。去年,该市出台政策,将以奖补的方式支持在扬高校引导、促进毕业生留扬就业。今年将是奖补政策兑现的第一年。 根据实施细则,今年将由在扬高校汇总整理本校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信息,于今年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申请材料报送扬州市人社部门审核。扬州市人才办审议、社会公示后,将奖补资金发放至申请高校。所涉奖补资金由扬州市财政设立专项,用于促进在扬高校人才招聘、职业指导、就业实践、就业基地、奖学基金、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奖励等留扬就业相关事项。
如在扬高校设立“在扬高校留才工作站”,扬州市每年将给予在扬高校基本工作经费支持,其中扬州大学、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等本科院校各5万元,扬州市职业大学、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等职业院校各3万元。同时,按留扬毕业生人数比上一年度增加比例和绝对数相应提升基本工作经费,其中每增加1个百分点,本科院校、职业院校按2万、1万标准进行奖补;每增加1名留扬工作毕业生,本科院校、职业院校按1000元、500元标准进行奖补。每家院校每年最高累计不超过15万元。
交汇点记者 张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