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的非营利法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基本职能是从事证券登记、托管、过户和资金结算与交收,它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是保障证券交易连续进行必不可少的环节。
11.配股的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申请配股一般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配股价格在一定的价格区
间内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
12.首个交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相关规定
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
涨跌幅限制:
(1)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还包括封闭式基金)。
(2)增发上市的股票。
(3)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4)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