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会计 > 注册会计师

甲、乙、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

甲、乙、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

甲、乙、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 B、因甲、乙的份额合计已达2/3,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1)选项ABD:铺木地板属于对房屋的重大修缮,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2)选项C:共有物在分割之前不存在“应有部分”的说法。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kuaiji/95047.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