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A】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2010年1月-2014年8月按满5年计算,评估价格=80×(1+5×5%)=100(万元),增值额=200-100-(200-80)×5%×(1+7%+3%)(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200×0.05%-80×4%(购房时的契税)=90.1(万元)。

【正确答案:A】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2010年1月-2014年8月按满5年计算,评估价格=80×(1+5×5%)=100(万元),增值额=200-100-(200-80)×5%×(1+7%+3%)(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200×0.05%-80×4%(购房时的契税)=9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