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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6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6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6.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价格,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
  • A、2. 62万元
  • B、2. 67万元
  • C、2. 89万元
  • D、2. 95万元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1-比例税率)。本题支付的运费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作为材料成本的一部分在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时候加上。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1+5)/ (1-5%)×5% =2.95 (万元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提供的材料成本一定是实际成本,包括为购买材料发生的各项支出(支付的购进价款、支付的运费和其他各项费用),但不包括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
    延伸思考:
    (1)委托加工环节计征消费税的同时,要结合印花税的税收政策。
    (2)受托方(个人除外)应代收代缴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注意城建税要根据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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