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会计 > 注册会计师

为将下列( )情形对独立性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安排项目组以外的其他注册会

为将下列( )情形对独立性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安排项目组以外的其他注册会

为将下列( )情形对独立性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安排项目组以外的其他注册会计师复核所涉及的项目组成员的工作。
  • A、甲项目组成员之子与X公司有密切的商业关系
  • B、乙项目组成员本人半年前曾任X公司的财务经理
  • C、丙项目组成员之兄将房屋出租给X公司办公
  • D、丁项目组成员之妻现在是X公司财务负责人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A:子女属于主要近亲属,子女的商业关系归属于本人,应要求甲回避,而非复核其工作;B、D: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之职涉及全局,应要求乙、丁回避,而非复核其工作;C:弟弟属于其他近亲属,出租房屋属于商业关系。安排他人复核后足以将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kuaiji/89719.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