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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三名股东因甲无法偿还个人到期债务,人民法院拟依强制执行程序变卖其股权偿

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三名股东因甲无法偿还个人到期债务,人民法院拟依强制执行程序变卖其股权偿

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三名股东。因甲无法偿还个人到期债务,人民法院拟依强制执行程序变卖其股权偿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人民法院应当征得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B、人民法院只需通知乙、丙,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C、人民法院应当征得公司及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D、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选项D正确: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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