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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100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60万

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100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60万

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100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60万元,且分公司正享受当地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分公司适用法定税率为20%向B国缴纳所得税6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30%,实行限额抵免法。计算A国应征所得税额()万元。
  • A、15
  • B、30
  • C、36
  • D、45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1)B国分公司抵免限额=60×30%=18(万元)
    (2)由于抵免限额(18万元)>实缴税额(12万元,由于享受减半政策,根据税收饶让政策,视同已纳税款),允许抵免的税额=12万元,因此,A国应征所得税额=(100+60)×30%-12=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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