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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与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4月甲企业从乙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

甲企业与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4月甲企业从乙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

甲企业与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4月甲企业从乙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资金紧张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货币资金,经过与乙企业协商达成协议,甲企业用自产的一批货物抵顶货款并向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企业取得该批货物后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则下列关于此项业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企业从乙企业购入原材料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 B、乙企业从甲企业取得抵债货物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 C、甲企业用于抵债的货物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 D、甲、乙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分别计算销项税额并均可抵扣进项税额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甲企业购入原材料用于生产,可以抵扣进项税,将自产钢材用于抵债,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乙企业销售原材料应计算销项税额,取得抵债的钢材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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