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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自行车出租给乙,并已交付丙自乙处窃得该车下列关于该自行车占有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

甲将自行车出租给乙,并已交付丙自乙处窃得该车下列关于该自行车占有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

甲将自行车出租给乙,并已交付。丙自乙处窃得该车。下列关于该自行车占有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甲将自行车交付给乙后,即丧失了对该车的占有
  • B、乙从甲处取得自行车后,成为该车的善意占有人
  • C、丙通过盗窃而取得的对自行车的占有,不受法律保护
  • D、丙对自行车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自主占有。依占有人的意思为标准进行的分类:分为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自主占有是指以物属于自己所有(据为己有)的占有;不必是真正的所有人或要求其为自信为所有人,因此,所有人对其物的占有为自主占有,盗贼对于盗赃的物品的占有亦为自主占有。所以丙对自行车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他主占有是指无所有的意思,仅依某种特定关系支配物的意思的占有,甲将车交付乙,依然享有车辆的所有权,出租了使用权,不丧失占有权,乙取得自行车属于他主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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