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A】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2007年9月~2013年10月按满6年计算,评估价格=200×(1+6×5%)=260(万元),购房时的契税=200×4%=8(万元),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合计=(500-200)×5%×(1+7%+3%)=16.5(万元),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500-260-16.5-8=215.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