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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点:保险合同

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点:保险合同

第十七章 商事法律制度

第二节 证券与保险法律制度

考点: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当事人和关系人。签订保险合同的双方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即保险人和投保人:与保险合同发生间接关系的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1)保险合同当事人。

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2)保险合同关系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3.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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