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资助15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示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任意撤销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王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未定C、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还6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任意撤销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任意撤销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选项A正确CD不正确: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选项B不正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当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