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A】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该企业总的销售金额是22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25-180-42=3(万元),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或者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其应纳税所得额=(225-180-42)×50%=1.5(万元),应纳的企业所得税=1.5×20%=0.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