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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制企业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经济师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会计归档 最新发布 模块sitemap 名妆网 法律咨询 聚返吧 英语巴士网 伯小乐 网商动力
关于公司制企业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组成
  • B、独立对自己经营的财产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 C、有自己的名称和固定的场所
  • D、公司的法人代表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 关于公司制企业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公司制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能独立对自己经营的财产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其主要特点是:公司须有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需由2-50人共同出资,股份有限公司需由5人以上共同出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一种特例;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公司的种类多种多样,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在我国设立的公司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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