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会计 > 经济师

初级财政税收高频考点第六章项目所得减免税

经济师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会计归档 最新发布 模块sitemap 名妆网 法律咨询 聚返吧 英语巴士网 伯小乐 网商动力

初级财政税收高频考点第六章项目所得减免税

项目所得减免税(熟悉)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

从事花卉、茶等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海水和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及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三减三”。

符合条件的新办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免二减三”。

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元的部分,免征;>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免征。

企业投资者持有2016-2018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新增)

对香港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新增) 投资深沪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免征。

对合格境外投资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kuaiji/823.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