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日,张某在商场购买了一套果汁机,购买时商家声称该果汁机为瑞士原装进口,具有十八种功能,张某的当即购买。结果当日回家拆开包装后,张某发现其内包装标注“产地中国”,并且试用之后仅仅具有十种功能。次日张某找到商家交涉,商家以部门负责人不在为由,推诿处理。于是张某就每隔一个星期去商家交涉一次,商家均以各种理由推诿处理。2017年12月11日,张某无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知张某在提起诉讼前,最后一次找商家交涉的时间为2017年12月3日。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张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B、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生效与否由人民法院决定C、该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张某有权请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D、该买卖合同属于无效行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无效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1)受欺诈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2016年11月1日-2017年11月1日)。本题中,2017年12月11日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撤销权已经消灭;(3)撤销权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等规定,所以本题中即使张某每隔一个星期去商场交涉一次,对撤销权行使期间也不产生影响;(4) 可撤销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本题中,该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并且张某的撤销权已经消灭,不能再请求撤销该合同,但因商场存在违约行为,可以请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