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股东资格与股东权利义务。(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才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甲的股权比例未达到10%;(2)选项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选项C,本题所述情形不属于解散公司的法定事由;(4)选项D,本题所述情形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的法定事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