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会计 > 经济师

女职工王某因怀孕不能从事原岗位的工作,王某所在用人单位(   )

经济师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会计归档 最新发布 模块sitemap 名妆网 法律咨询 聚返吧 英语巴士网 伯小乐 网商动力
女职工王某因怀孕不能从事原岗位的工作,王某所在用人单位(   )。
  • A、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B、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C、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 D、不可以中止劳动合同

  • 女职工王某因怀孕不能从事原岗位的工作,王某所在用人单位(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在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企业应照发其原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此解除劳动合同。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kuaiji/69679.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