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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对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未作特别规定时,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对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未作特别规定时,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对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未作特别规定时,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 A、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为18人,目前董事人数为12人
  • B、乙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目前未弥补的亏损为1000万元
  • C、持有丙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D、丁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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