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会计 > 注册会计师

2018年注会《经济法》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质权知识点:质权人的保管义务

2018年注会《经济法》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质权知识点:质权人的保管义务

【所属章节】

《经济法》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质权

【知识点】质权人的保管义务

1.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质权人的行为“可能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例题·单选题】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乙不慎将汽车损坏。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拒绝归还借款并要求乙赔偿损失

B.甲有权要求解除质押合同

C.甲有权要求乙立即赔偿损失,或者在借款到期时在损失赔偿范围内相应抵销其对乙所负的债务

D.甲有权要求延期还款

【答案】C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kuaiji/6683.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