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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考点:关税进出口税则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考点:关税进出口税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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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进出口税则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五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知识点】关税进出口税则

关税进出口税则

一、进出口税则概况

进出口税则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公布实施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应税的关税税率表。

进出口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税率表包括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栏两大部分。

税号及所对应的货品名称以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国际通用的协调编码(H.S编码)为基础。

税则部分内容展示:

税则号列货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增值税率
6601.1庭院用伞及类似伞1413017
6601.91折叠伞1013017
6603.2伞骨
(包括装在伞柄上的伞骨)
1413017

二、税则归类——查找税目

步骤如下:

1.了解需要归类的具体进出口商品的构成、材料属性、成分组成、特性、用途和功能。

2.查找有关商品在税则中拟归的类、章及税号。对于原材料性质的货品,应首先考虑按其属性归类;对于制成品,应首先考虑按其用途归类。

3.将考虑采用的有关类、章及税号进行比较,筛选出最为合适的税号。

4.通过上述方法难以确定的税则归类商品,可运用归类总规则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其税号。如进口地海关无法解决的税则归类问题,应报海关总署明确。

三、税率

(一)进口关税税率

1.税率设置与适用

我国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实行暂定税率。

《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适用特惠税率、协定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2.税率种类

按征收关税的标准,可以分成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选择税、滑准税。

(二)出口关税税率

我国现行税则对100余种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对部分商品可实行暂定税率(200余种)。

(三)特别关税

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提示】对关税税率的理解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第一,进口适用税率的选择是根据货物的不同原产地而确定的,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国家或地区的名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进口商品绝大部分采用从价定率的征税方法,对部分商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滑准税是一种特殊的从价定率征税方法。

第二,征收出口关税的货物项目很少,采用的都是从价定率征税的方法。

第三,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实行普通税率。

【归纳】

(1)不同进口方式下,税率的具体运用有不同的规定;

(2)进口适用税率的选择与原产地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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