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会计 >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烟叶税法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烟叶税法

【知识点】 烟叶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与税率

税法要素

规定及解释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

【解释】所谓“收购烟叶的单位”,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有权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或者受其委托收购烟叶的单位

征税范围

晾晒烟叶、烤烟叶

税率

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烟叶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

所称“收购金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

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kuaiji/6399.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