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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考试《税法》考点:关税税率的运用

注会考试《税法》考点:关税税率的运用

【知识点】关税税率的运用

1.进出口货物,应按纳税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口货物到达之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该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应按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但有特例。

具体情况

适用税率

减免税货物转让或改变成不免税用途的

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转为内销的

经批准的,为向海关申报转为内销之日的税率

未经批准擅自转为内销的,为海关查获之日的税率

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的

申报正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付税时

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溢卸、误卸货物事后需补税的

其原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进口日期无法查明的,按确定补税当天的税率

税则归类改变、完税价格审定、其他工作差错而需补税的

原征税日期实施的税率

缓税进口以后缴税的

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走私补税

查获之日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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