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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三章知识点一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三章知识点一

知识点: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注意以下几点:

1.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2.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化妆品税目的征收范围。

3.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4.消费税新添加电池、涂料两个税目。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二)税率

1.消费税15个税目中,化妆品、电池、涂料、小汽车等采用比例税率;啤酒、黄酒和成品油采用定额税率;但是卷烟和白酒,则采用了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形式。

2.从高适用税率的情形:

(1)纳税人生产销售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的;

(2)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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