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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12)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12)

【所属章节】

《经济法》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知识点】表见代理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解释】(1)狭义的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待定;(2)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2.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代理人实际上无代理权;

(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

(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

3.表见代理的效果

(1)本人

表见代理对于本人(被代理人)来说,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

(2)相对人

表见代理对于相对人来说,既可以主张其为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以主张其为表见代理。

①相对人如果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则相对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被代理人不得基于表见代理而对相对人主张代理效果。

②相对人如果主张表见代理,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

【例题·单选题】2007年3月,甲公司聘用乙为业务经理,委托其负责与丙公司的业务往来。2008年4月,甲公司将乙解聘,但未收回乙所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亦未通知丙公司。同年5月,乙以甲公司业务经理的身份,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合同无效

B.合同有效

C.合同效力待定

D.合同可变更、可撤销

【答案】B

【解析】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买卖合同有效。

【例题·单选题】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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