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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考试法律法规重点掌握:证监会监管职责和措施

基金从业考试法律法规重点掌握:证监会监管职责和措施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重点掌握知识点:中国证监会对基金行业的监管职责及监管措施。

一、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市场的监管职责包括以下7项内容

1.制定有关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行使审批、核准或者注册权;

2.办理基金备案;

3.对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他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予以公告;

4.制定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5.监督检查基金信息的披露情况;

6.指导和监督基金业协会的活动;

7.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市场的监管措施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检查,属于属于事中监管方式,重要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金机构的合规监控、风险管理、内部稽核、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检查。

2、调査取证。

3. 限制交易。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 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 以延长15个交易日。

4、行政处罚。主要包括:没收违法所 得、罚款、责令改正、警告、暂停或者撤销基金从业资格、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 许可、责令停业等。

【例题】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托管人的监管措施不包括( )。

A.责令整改

B.取消托管

C.职责终止

D.指定新的基金托管人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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